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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资公司财政登记证注销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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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资公司财政登记证注销所需资料

深圳外资公司财政登记证注销办理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满或提前中止经营、转为内资企业时、外商投资企业由深圳迁移至其他城市时,应在办理国税、地税注销手续后30天内,办理财政登记证注销手续。

深圳外资公司财政登记证注销所需资料

(1)  清算委员会对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原件 [   原件(收)   ]

(2) [非必备]  申请报告(经所有董事会成员签字通过的) [   原件(收)   ]

(3)  解散、清算会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   原件(收)   ]

(4)  国税、地税注销通知书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   原件(收)   ]

(6) [非必备]  工商变更通知书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7) [非必备]  批文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8) [非必备]  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转为内资后的)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9) [非必备]  股权转让协议或终止协议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10) [非必备]  工商迁移通知书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 
2、受理 
3、审批处理 
4、办结
网上办事流程
1、网上申办 
2、网上受理 
3、网上审批处理 
4、网上办结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即来即办件
办事窗口
发展和财政局24号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梅龙大道与清湖路交汇处西北侧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4号窗口
联系电话: 0755-2333207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公交路线: 新区办事大厅站 M287路、B731路、K302路 清湖小学站 794路、302路、624路、M372路、B654路、B648路、M339路
地铁路线: 清湖地铁站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受理机构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办理依据
(1)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2)《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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