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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备案的部门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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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外资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备案的部门及资料

变更备案的部门及所交资料:

一、 工商局(需预约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 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税务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内容无变化的不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证件内容无变化的不需提供)

三、 代码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内容无变化的不需提供)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贸工局(4个工作日)

1.《深圳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网上打印的盖章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4.提供市场监管部门盖公章的“变更通知书”或网上打印的变更事项查询单(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aic.gov.cn/ 的“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5.变更法人的,提供现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海关(5个工作日)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原件

2.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已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业务材料签收表(办事指南二》;

5. 商事登记部门的变更通知书;

六、  外管局(5个工作日)

1、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审批表、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

2、商事登记部门的变更通知书;

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现法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 财政局(5个工作日)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变动表》一式两份;

2、原《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正、副本;

3、工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批文、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6、补充章程、补充合同原件、复印件(外商独资企业免交补充合同);

7、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八、 银行办理(七个工作日以上)

带齐所有变更好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客户自行办理。

备注:以上各部门办事均需经办人身份证及资料盖章,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办事为准。


客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新法人身份证明

批准证书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财政登记证

公章。


所需时间:两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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