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755-89915678

新闻资讯

您当前位置: 首 页 >

深圳税务关于发布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时间: 2015-02-28    来源: 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2015年第2号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和《深圳市纳税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6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16日

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xls

收缩
X
微信扫一扫,优惠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