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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报道:质量好坏上“315消费通”一查就知

时间: 2015-03-17    来源: 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今后,消费者用手机上“315消费通”,不仅足不出户就可投诉,而且商家产品和服务质量如何一查便知,帮你做一个聪明的消费者。昨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消委会召开3·15专题会议暨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记者在会上获悉,市消委会将联合社会各方力量推进消费服务质量提升“六个一”工程,拟通过“六个一”工程为消费者打造一个可感知、可识别、可受益、可监督的消费服务环境,用“深圳标准”和“深圳质量”的高度创建全国消费市场的新模式。

“315消费通”能查产品服务质量还能投诉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夏昆山代表深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过去一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举得的成绩,谋划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市公安局、深圳银监会、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29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市消委会、市标准院、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等发布共建深圳消费质量的系列举措。

记者了解到,“315消费通”升级完善后将全新上线。一方面,它方便消费者投诉,让消费者直接参与到消费质量提升工作中;另一方面,“315消费通”将打造成一个消费质量信息公示平台,涵盖比较试验信息、企业消费质量自我声明、质量红黑榜榜单、消费者投诉信息、消费服务质量体系标准等各方面的消费信息。通过这个平台,商家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好坏,消费者一查便知,有助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倒逼商家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消费者是评价质量好坏的最终标准

会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市场和质量监管、交通运输、文体旅游、进口商品检验检疫、银行服务等多个监管领域。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布2014年投诉举报暨消法实施情况通报。

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发表了共建消费质量的倡议,发布提升消费服务质量系列举措。

深圳市副市长陈彪出席会议并致辞。陈彪表示,消费者是质量创新的第一驱动力,是评价质量好坏的最终标准,推动制定消费服务质量社会团体标准,建立企业消费服务质量自我声明机制及消费者监督机制,引导行业企业自觉提高消费质量,对扩大、提升消费以及推进“深圳标准”、“深圳质量”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积极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等多元共治的维权体系,充分发挥消委会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圳消费服务质量提升“六个一”工程

成立一个“品质消费联盟”

建设一个“消费质量专业技术委员会”

制定一批“消费领域社会团体标准”

打造一个“消费质量信息公示平台”

建立一套“消费质量信用评价”体系

创建一个“深圳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SCSI)

来源:http://www.szscjg.gov.cn/xxgk/xwzx/mtbd/201503/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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