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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进财务关于客户收款的通知

时间: 2015-07-20    来源: 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各位同事:


为了更好的规范收款制度,提高收款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请大家遵守。

1、公司员工收到客户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交给出纳。如出纳外出,可以交给经理或者转账到出纳收款账户并告知(户名:周剑锋,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六约支行,账号:6013 8220 0090 7200 904)。收到客户款项没按时按规定上交出纳,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超过一个工作日的,逾期每天按照收款金额的5%缴纳罚款。即日执行!之前收到款的请在今日之内上交!可免于处罚!

2、员工和客户交接资料时一定要收款,没收款不能交接资料。每月20日前,员工已交接给客户资料而未收款的,需在工资中扣除需收款金额。谁交接谁负责,谁同意谁承担。例:员工A签单客户甲,办好后员工B未向A和公司领导说明,将资料交接给客户未收款,则扣除通员工B的工资;员工C签单客户乙,已交接资料未收款,则扣除员工C工资;员工D签单客户丙,已交接资料未收款,向公司经理申请客户晚些付款,经理同意。客户需在收据上写明已收资料未付款,员工D和经理也需签字。如到期还未收回,则员工D和经理各承担未收款金额一半。

3、做帐报税客户服务费用欠款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在相关责任人工资里代扣客户欠款金额。

公司行政、出纳做好交接及收款记录,每月20日前整理详细清单交给分部经理。本制度即日执行,本日之前发生的暂不扣除工资。之前已交接资料未收款的或记账客户欠款超过6个月的,请出纳整理好名单,交由相关责任人收款,大家一起努力,尽量在8月份以前清掉以前应收款。

公司各分部需组织开会了解学习此规定,分部经理需跟进后续收款事宜。

邦进财务行政部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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