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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 首 页 >关于月销售额3万以下免税政策的通知
时间: 2014-10-08 来源: 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国家继续出台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月收入3万以下免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
详见http://www.chinatax.gov.cn/n2226/n2271/n2272/c78997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