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755-89915678

深圳注龙华册外资公司办理财政登记证所需资料

您当前位置: 首 页 > 工商代理 > 公司注册

深圳注龙华册外资公司办理财政登记证指南

深圳外资公司财政登记证办理条件

经审批机关批准,在深圳市龙华新区辖区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企业、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外商银行分行、外商保险分公司)等,在完成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及国税、地税务登记证,办妥外汇登记证及银行开户(含验资户)后30天内,须办理财政登记证。

所需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   原件(收)   ]

(2)  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3)  批文、批准证书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4)  章程、合同(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6)  人民币开户许可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深圳外资公司财政登记证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 
2、受理 
3、审批处理 
4、办结
网上办事流程
1、网上申报 
2、网上受理 
3、网上审批处理 
4、网上办结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即来即办件
办事窗口
发展和财政局24号窗口
服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梅龙大道与清湖路交汇处西北侧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4号窗口
联系电话: 0755-2333207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公交路线: 新区办事大厅站 M287路、B731路、K302路 清湖小学站 794路、302路、624路、M372路、B654路、B648路、M339路
地铁路线: 清湖地铁站A出口往前走约600米,在第二个十字路口右转,步行约300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受理机构
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办理依据
(1)《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2)财政部《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管理办法》 
收缩
X
微信扫一扫,优惠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