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正式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
自2015年6月1日起,深圳正式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该项服务措施实施以后,将实现商事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一次性、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去年12月1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将原由四个部门分别为商事主体提供的四项基本公共服务产品有效融合,共同打造成为一项公共服务精品,推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刻章许可证“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四证同发、档案共享”的“四证合一”登记制度。这次是在原“四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基础上,将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实现“多证合一”,因此又可称为原业务流程的再改造、服务内容的再升级。深圳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有关部门同心协力,大胆改革,最大幅度降低商事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减少了商事主体投资成本,实现了高效审批、快捷办照、优质服务的目标。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持续的激发了市场的活力,焕发了全民创业的激情,最大化的释放了制度红利。这项全国首创的改革,使深圳在创新政府协同工作机制、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的道路上再次领先全国。
一、深圳实施“多证合一”的特点
一是立法支持,《深圳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为其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系统对接,五部门联合开发了统一的“多证合一”登记系统;三是审核结果互认,商事登记部门一家审批,视同五部门同时审批,既无需材料流转,也无需信息反馈;四是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五证申请;五是证照同步发放,五证统一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放;六是档案共享,档案原件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保存,档案影像五部门共享。这几个特点也正是深圳构建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信息化政府、效率型政府的体现。
二、“五证”办理流程
第1步:申请。商事主体申请人填写“五证”联合申请书,并准备齐相关材料提交商事登记部门,由商事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实现“一表申请”、“一门受理”。
第2步:审核。商事登记部门审核“五证”联合申请材料。“五证”申请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后,视为同时经机构代码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及社保部门审核。因审核结果产生异议或有其他问题的,由申请人到所申请证照的对应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后再到网上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商事登记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和办理结果共享至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实现“一次审核”和“信息互认”。
第3步:领证。经商事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商事主体申请人即可到原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窗口一次领取“五证”,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实现“五证同发”。
第4步:归档。档案原件由商事登记部门保存,档案影像共享给代码登记部门、税务登记部门、公安部门和社保部门。实现“档案共享”。
三、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流程的意义
1、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是审批流程的再改造,服务水平的再升级,体现政府打造服务型政府机关的决心。
通过部门业务审批流程的深度融合、信息化手段的利用,大幅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避免了企业往返各部门办理证照之苦,也避免了审批部门在受理审批、档案保存等方面的重复劳动。既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也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政府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满足了市场对政府效率的需求,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是“互联网+”理念引领改革的又一次体现。
这项改革打破了部门的职能界限,实现了一个部门受理审核、信息系统对接互联、审核结果多部门互认、多个证照一个窗口同发、档案一处保存多部门共享。这一切都依赖于政府网络互联互通才可实现,是深圳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打下的基础。全流程电子化办理,不涉及到纸质材料的传递,这与其他地方的并联审批、联合办公不一样,是真正的化学整合,全国首创,独一无二,更是深圳践行“互联网+”理念、将互联网与政府服务相结合改进工作的成功范例。
3、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有助于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员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商事主体成立以后还需要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实际当中商事主体往往忽略了这一环节。将社会保险登记纳入商事登记,在给企业办理商事登记的同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有助于督促企业履行社保登记义务,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4、社保登记纳入商事登记有助于加强政府部门深度合作,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这一登记模式使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部门、公安部门、社保部门建立起更加紧密的工作联系,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使各部门更好的履行监管职责,同时为政府改进监管模式创造了条件。社保信息进一步完善了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有助于政府加强商事主体的信用管理,对于构建信用约束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