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律依据: | |
法律效力: |
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 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条件: |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有2名以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有2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股东或者合伙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7.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或者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者出资额合计不低于6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禁止的行为。 |
申请材料: |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定、延续 1、《广东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生成)一式四份;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及工商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企业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执业印章复印件(含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变更、延续注册的受理回执等证明材料); 6.企业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的近一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台帐明细; 7.人事代理机构近两个月内开具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事代理证明; 8.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9.企业近三年缴纳的营业税证明; 10.企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11.估价质量管理制度、估价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2.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13.房地产估价报告一式两份; 14.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5.新申报企业可不提交资质证书和房地产估价报告。 (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即www.gdcic.net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为准)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变更 1、《广东省建设类企业资质变更申请表》(由三库一平台生成)一式两份; 2、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变更事项不同需另行提供的资料: (1)单位名称变更的,需提供:企业上级主管机构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批文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名称变更的决议;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法定代表人有职称的应提交职称证书。 (2)单位地址变更的,需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3)经济类型变更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改制的批文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改制的决议;企业新章程(公司章程);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 (4)注册资本变更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房地产估价机构及造价咨询企业需提供出资人的注册证书;人事档案证明和社保证明。 (5)注册号变更的,需提供:新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6)开户银行变更的,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主增项互换的,需提供:企业上级主管机构关于此企业主增项互换的批文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主增项互换的决议;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因主项变更导致技术负责人变更的材料。 (8)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供:此企业上级主管机构关于新的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书或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变更法人的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有职称的要提供职称证);工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核准通知书(非股份制企业无需提供)或最新企业注册机读档案。 (9)企业经理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企业经理或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个人简历;任命文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0)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个人简历及业绩表;任命文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即www.gdcic.net公布的申请材料目录为准) |
证件名称 及有效期限: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资质有效期三年。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民中心18-20号窗口。 |
决定机关: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年审或年检: |
每年年审一次,时间:3—4月。 |
事项程序: |
1、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定、延续: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审查→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报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作行政许可文书、证件→寄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向申请人核发许可文书、证件。 2、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变更: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审查→出具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