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755-89915678

新闻资讯

您当前位置: 首 页 >

深圳注册担保公司名称规定

时间: 2014-08-11    来源: 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注册担保公司名称出台新的规定,要注册的注意了! 

      根据银监会、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各地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请投资者在申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名称时按《通知》要求规范名称中的行业用语。




收缩
X
微信扫一扫,优惠早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