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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服务大厅人居环境委窗口优化事项办理手续

时间: 2014-12-31    来源: 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近期,市行政服务大厅人居环境委窗口结合工作实际,对窗口办理的各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大幅的精简。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两事项所需填报的申请表从之前的3份减少到1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事项所需生产场地的“房产证”、“租赁证”等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相关的编号即可(之前需要提供复印件并验原件);市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的发改、规划等部门的文件只要从协办系统中可以信息共享的,也无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事项所需材料也从原先的10种减少到现在的4种,从而大大方便了申请人的办理。同时,市人居环境委驻大厅窗口通过优化办理流程,继续压缩事项的办理时限。如窗口办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事项中一类项目的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60天承诺压缩到30天;二类项目的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30天承诺压缩到15天,都缩短了50%,其他事项的办理时限也都进行了缩减。在实际办理中,各承担办理的处室都尽量采取措施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和部门间的协调,争取尽量提前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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