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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股权转让转让方不能到场的委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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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股权转让,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需到场签字。如果转让方不能到场,需出具委托公证,让受托人到场签字办理。深圳联交所要求的委托公证格式如下: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现持有深圳市_____公司股份____%,因本人现在外地,无法亲自办理本人的股权转让事项,特全权委托____       为我的代理人,以本人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一、将本人占该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受托人有权决定股权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申办见证或公证。

二、代表本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股东表决权,在股东会议上签名。

三、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其他手续。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上述权限、期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签名确认此委托书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书生效引起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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