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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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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表

险种

缴费比例

缴费工资基数

适用范围

合计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22%

14%

8%

以员工的每月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目前为1808元)。

深户员工

基本养老

21%

13%

8%

非深户员工

医疗保险

一档

基本医保

8.7%8%+0.2%+0.5%

6%

2%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

 

地方补充医保

0.2%

 

生育医保

0.5%

 

二档

基本医保

1%0.7%+0.1%+0.2%

0.5%

0.2%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地方补充医保

0.1%

 

生育医保

0.2%

 

三档

基本医保

0.55%(0.5%+0.05%)

0.4%

0.1%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地方补充医保

0.05%

 

失业保险

3%

2%

1%

以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目前为1808元)。

在职员工

工伤保险

0.4%0.8%1.2%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说明:缴费工资×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工资的数值是由单位在社保网上申报系统中填写),如:单位在系统中申报的缴费工资为2000元,那么个人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为2000×8%=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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