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进财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0755-89915678
传真:0755-89918896
邮箱:bjcwsz@126.com
龙岗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岗大道3020号湖广通大厦501
邦进商务秘书(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0755-89914678
传真:0755-89918896
邮箱:bjcwsz@126.com
龙华地址: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科技园C栋1024-1026室
邦进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电话:0755-23760287
邮箱:it@bjcwsz.com
地址: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清湖科技园C栋1024-1026室
【业务描述】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报送资料】
(1)申请变更核定定额的个体工商户需报送《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变更纳税定额)》。
(2)房屋(店铺)租赁合同(有租赁房产情况提供)或房产证(自有房产提供)或无偿提供房产的证明。
(3)行政事业性收费缴费单(本)复印件。
(4)水电费单、物业管理费单复印件。
【基本流程】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