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类别
发票
二、业务概述
系统提供按次开具代扣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证明纳税人由该扣缴义务人扣缴某一次的税款,也可以作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使用。
三、政策依据
无
四、税收机关办结时限
即办
五、办理程序
1、纳税人备齐资料交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
2、税务机关审查
3、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区局(所)办税服务窗口领取结果。
六、附送资料
1.若个人来办理,则提供有效身份证件。2.若扣缴单位来办理,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需开具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名单,包括:税款所属月份、纳税人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纳税人委托代开凭证签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七、办理方式
到电子税务局办理,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