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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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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在现有增值税发票系统基础上的一次大规模升级,与旧系统相比主要有以下七大变化:(一)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后的增值税发票系统。(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一套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均可)加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使用一套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加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实行联网开票,开具的发票数据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的安全认证,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及相关税收征管事项的依据。通过实时上传功能,纳税人每开具一张发票都可以即时将发票明细上传到税局端数据库,减轻了每月集中抄报数据给税局造成的压力,同时也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四)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时,需配套使用加载税务数字证书的金税盘或税控盘,将数字证书内置在税控装置内,实现纳税人身份认证、发票数字签名,加密上传的安全功能。纳税人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安全认证,办理涉税业务无需另行递交纸质资料,实现无纸化办税。(五)升级版对所开具发票的票面信息进行全部采集。现有系统只采集发票票面数字七要素信息,升级版将实现采集发票全票面信息,并在系统采集过程中实现发票的逐票验签工作,保证发票数据安全入库。(六)增值税发票升级版通过电子底账系统信息的实时自动传输和汇总清分,最终形成了纳税人申报抵扣所需的所有电子信息,全面推广后将逐步取消扫描认证,大大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质量,落实总局“两个减负”的要求。(七)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并经系统自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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