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规范跨区迁移税务登记变更程序,确保税务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窗口服务。
2.范围:适用于跨区迁移税务登记变更的申请办理。
3.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下发精简征管业务流程的通知》(深国税发[2003]255号)、《关于一般纳税人跨区迁移申报问题的通知》、《关于下发影像系统有关运行规范的通知》(深国税函〔2005〕57号)。
4.流程表:
流转环节 |
经办 部门 |
工作 岗位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考核点 |
输入 表单 |
输出 表单 |
工作时限 |
发放表格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发放《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一式一份),并告知纳税人所必须附报的资料,扫描条形码(注1); 2、告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未结事项,如清缴税款、核销发票、结案等; |
1、告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未结事项; |
1、附送资料齐全2、准确录入CTAIS,扫描条形码,按要求向数据处理中心传递资料。 |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
《未结事项清单》 |
即时 |
违章处理 |
征收管理科 |
违法违章处理岗 |
1、对逾期办理税务变更的按《违法违章处理工作规程》办理。 |
1、将受理时间与纳税人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变更通知书注明的变更时间进行核对,如超过30天,一律提请违章处理。 |
1、对逾期变更的提请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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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抄税 |
征收管理科 |
申报受理岗 |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出,参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规程》规定 |
1、在防伪税控系统报税子系统中作“注销一般纳税人资格报税”操作; |
1、准确录入防伪税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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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 |
征收管理科 |
报税管理岗 |
1、《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
1、根据企业抄税情况,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属期内是否所正常申报抄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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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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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 |
发票供售科 |
发票验旧岗 |
1、《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
1、查询企业领购专用发票与验旧情况; 2、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专用发票是否已全部验旧,经办人,日期等); |
如有发票未验旧,则要求其填写《发票验旧供新表》进行验旧 |
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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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 |
征收管理科 |
数据采集岗 |
1、《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
1、核实企业专用发票领购情况与企业抄税情况; 2、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企业领购的专用发票是否已全部申报抄税,最后一份已抄税发票号码,经办人,日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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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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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发行 |
信息中心 |
企业发行岗 |
1、注销发行; 2、清空税控IC卡信息; 3、《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上签署岗位意见; |
1、在防伪税控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中作“注销发行”操作; 2、在防伪税控系统系统管理中“注销一般纳税人档案”操作; 3、税控IC卡解锁; 4、填写岗位意见(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纳税人档案资料已删除,税控IC卡已解锁,经办人,日期等) |
1、准确操作防伪税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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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受理核准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对合格的申请,审核《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填写情况、核对附报资料原件、扫描条形码; 2、受理并核准迁移,打印《纳税人迁移通知书》(一式四份),送达《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给纳税人; 3、整理资料,告知纳税人将迁移资料传递到相关管理检查科制作《纳税人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4、按规定整理资料,打包相关征管资料交快递公司送数据处理中心 |
1、对防伪税控企业,审核金税岗位是否有签署意见;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打印《税务文书申请告知书》给纳税人办理未结事项; 3、审核变更表格栏目填写齐全、附报资料齐备(特别审核纳税人提供的经营地址变更证明是否在本辖区外); 4、附报资料中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附报资料的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印章; 5、对审核合格的,应在《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登记管理环节审核意见”栏中填写纳税人相应的证件收缴情况,在“经办人”栏签名、填写日期,并加盖科室公章。 |
1、附送资料齐全;2、准确录入CTAIS、扫描条形码;3、加盖“与原件核对相符”印章;4、按要求登记《税务登记台帐》或打印清单。 5、整理打包资料送数据中心 |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税务文书申请告知书》 |
即时 |
跨区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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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入登记 |
征收管理科 |
税务登记岗 |
1、对跨区迁入的一般纳税人,让纳税人填写《跨区变更一般纳税人信息采集表》,并将表格传递给数据采集岗(参照《防伪税控系统数据采集、集合与比对》工作规程); 2、对跨区迁入的纳税户进行变更登记,换发证件; 3、将迁入资料传递到相关管理检查科归档。 |
1、将《采集表》传递给数据采集岗; 2、在CTAIS中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打印税务登记证交给纳税人前必须认真核对,税务登记证上的内容不得有误; |
1、准确录入CTAIS; 2、按要求登记《税务登记台帐》。 |
《跨区变更一般纳税人信息采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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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 |
资料归档 |
管理检查科 |
资料管理岗 |
1、对迁入资料整理归档。 |
1、接收迁入资料时,按要求在《税务登记台账》上签收(包括签注具体人名和交接时间) 2、及时将迁入资料整理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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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跨区变更登记(迁出)应附送下列资料:
业务模块名称(业务模块及非流转文书) |
进入影像系统 |
必须提交的资料 |
特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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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代码 |
资料名称 |
资料代码 |
资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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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迁出 |
是 |
ZG11DJ008 |
税务登记变更表(跨区迁移用) |
ZG12TY001 |
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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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12TY009 |
工商局证件收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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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12TY007 |
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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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迁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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